信息公开 党纪法规 纪律审查 监督曝光 资料库
  当前位置:首页>>2015改版>>工作动态>>监督曝光
内蒙古日报社原党委书记、社长刘惊海贪污、受贿、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一审开庭
来源: 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 2017-11-23  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  
分享到:

  2017年11月21日,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日报社原党委书记、社长刘惊海(正厅级)涉嫌贪污、受贿、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由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被告人刘惊海利用担任内蒙古日报社党委书记、社长以及闻都置业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产,数额特别巨大;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违反国家规定,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,依法应当以贪污罪、受贿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刑事责任。

  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刘惊海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。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
  链接

  2016年4月

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蒙古日报社原党委书记、社长刘惊海(正厅级)涉嫌贪污、受贿犯罪立案侦查。

  2016年8月

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原巡视员刘惊海决定逮捕。

  2017年5月

  内蒙古日报社原党委书记、社长刘惊海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,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,移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2017年5月22日,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 
版权所有:365bet体育备用网址 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 | 技术支持: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电话:0477-8588732 | 地建议使用:1280*760分辨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