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赵锦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、玩忽职守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,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,移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锦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赵锦,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。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赵锦利用其担任察右中旗旗长、旗委书记、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察右中旗旗委书记,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;其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,差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玩忽职守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